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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文:祁门永泰技校   来源:祁门永泰技校   时间:2020/4/7 10:12:54   点击:916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面对十分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又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特点,使得学校的疫情防控压力增大。为有效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黄山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黄教体卫艺〔20204号)的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为组长,职能处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及时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各班主任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各班主任要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三、祁门县永泰技术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和工作职责

  长:方祁利  校党支部书记

王文杰  校长  校党支部副书记

副组长:潘神龙  副校长 校党支部组织委员

施宗龙  副校长

汪永晖 (政教处主任)

  员:    (校党支部青年委员)

        莫群毅 (办公室主任 校党支部宣传委员)

李秋进(教务处主任)     叶月仙(校团委书记)

马建红(招生就业指导处主任) 惠振毅(校工会主席)

孙小宁(总务处主任)  江文忠(招生就业指导处副主任)

任亚红(培训处主任)        方德胜(教务处副主任)      

马祁龙(财务室会计)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汪永晖同志为主任、莫群毅同志为副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各班级按要求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

联系电话: 0559-4513614  0559--4513740

具体职责:

(一)负责及时传达市、县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班级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防控情况的通报。

(二)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汇报。

(三)在县教育局的指导和安排下,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四)及时了解各班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导班主任负责本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县教育局与县卫健委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全体师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汪永晖 莫群毅。

疫情报告人职责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五、应急处置

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

班主任和教师如发现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午检工作。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学校日常防控。

1.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求其暂缓返校。

2.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3.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加强对校园门禁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5.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运动场地、图书室、微机室、实训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其他防控措施。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县教育局和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学校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由校长立即向县教育局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二)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要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教师不得前往探望。

6)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由教育局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可采取停课等措施。

7)学校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念。

七、善后处理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班主任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病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八、其他方面

(一)加强督导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落实保障措施。学校将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三)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重点关注应对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责任编辑: qm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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